安全生产是每个工地健康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。无论在工地干什么工作始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。恰逢6月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月,今天小随就跟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安全生产“十不准”,看完后请留在心中。
起重作业“十不吊”
1、超过额定负荷不吊。
2、指挥信号不明,重量不明,光线暗淡不吊。
3、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。
4、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。
5、歪拉斜挂不吊。
6、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。
7、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。
8、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。
9、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。
10、违章指挥不吊。
高处作业“十不准”
1、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贫血、癫痫、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。
2、无人监护不准登高。
3、没有戴安全帽、系安全带、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。
4、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、大雪、大雾不准登高。
5、脚手架、跳板不牢不准登高。
6、梯子无防滑措施、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。
7、不准攀爬井架、龙门架、脚手架,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。
8、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。
9、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。
10、光线不足不准登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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